本条例所称的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引导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中小企业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走资源循环高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鼓励中小企业进入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开展工业“三废”和废旧产品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和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化水平。…
产业区应当创新发展模式,按照回收体系网络化、产业链条合理化、资源利用规模化、技术装备领先化、基础设施共享化、环保处理集中化、运营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一体化发展和再生资源的规模化利用、高值化利用、清洁利用、安全利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业权登记档案查阅管理,6月10日,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根据《档案法》、《矿产资源法》和《辽宁省档案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全省矿业权登记工作实际,制定《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档案查阅暂行规定》。…
碳排放,是指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包括燃烧化石燃料或者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直接二氧化碳排放,以及因使用外购电力、热、冷或者蒸汽所产生的间接二氧化碳排放;碳排放单位,是指因为生产、经营、生活等活动,直接或者间接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的企业、建筑或者其他排放源; …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6月14日起施行。…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钒工业企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345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中的相关规定。…
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评审工作。…
因矿山生产污染环境,毁坏土地、水土保持设施的,采矿权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地回填复垦、植树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负责恢复和治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
新制定的《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接近发达国家的标准要求,特别排放限值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现有企业实施并达到新标准中的新建企业限值后,二氧化硫(SO2)、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年排放量将分别削减41%、47%和57%,废气中各类重金属的削减率均在65%以上。 …
第一条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标准规定了稀土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电池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对重点区域规定了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锡、锑、汞采选及冶炼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对重点区域规定了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根据安徽省气候中心预测,2014年汛期全省降水量总体接近常年同期水平,其中沿淮淮北和江淮之间北部较常年偏多,其他地区较常年偏少。…
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涉及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财政、招投标中心等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 …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监测办法以及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相关规定予以核定。依据各地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验证减排工作成效。…
《行动方案》提出了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的具体目标: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 …
推荐的技术必须先进适用,已经投入生产使用并在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方面取得显著效果,能够反映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最新进展;推广前景好,预期可大幅度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应用范围广,在全行业应用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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