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合法金矿在加纳无恙

2013年06月13日 9:48 312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贵金属

  目前,加纳军警正针对华人金矿进行大范围盘查,并实施暴力,但合法的金矿仍会安然无恙。采访中记者获悉,总部位于南昌的“加纳冠华”在加纳属第二大金矿,目前,在金矿作业的50多名华人、80多名黑人员工没有受到影响。
  正躲避加纳军警追捕的部分华人称,“加纳中国矿业协会”表现糟透了,平时,这个协会按时在华人金矿收取会费,称用这笔费用和加纳政府高层、军警疏通关系,这反而助长了加纳方面敲诈华人的恶劣习气。


  江西投资合法金矿安然无恙
  北京时间6月7日凌晨4时,正在加纳库马西市躲藏的江西人潘九林通过微信向本报诉苦,称加纳军警还在继续对华人金矿疯狂打击,暂看不到缓和的局势。但在加纳,一家由江西人投资的冠华矿业安然无恙,希望冠华矿业看在同是江西老乡的份上,能“收编”他的小金矿。
  据潘九林提供的相关信息,7日下午记者通过省发改委查询得知,江西冠华2011年经过报批,被许可境外投资2900万美元,涉外投资手续齐全。
  采访中记者获悉,江西冠华位于南昌市高新区。2011年9月,在经历了一系列政府流程后,江西冠华正式获得境外投资的资格,随后赶赴加纳收购了加纳库图克姆资源公司拥有的41平方公里黄金矿的勘探权,成立加纳冠华。
  公司黄总介绍,加纳冠华矿址在塔瓜拉底,前期的投资已达1200多万美元,尚在建设阶段,没有正式开采,可开采资源预计在20年以上。在加纳当地,加纳冠华是由华人投资的第二大金矿,受当地政府保护。这次加纳政府以总统令的形式对华人金矿进行严打,加纳冠华不在其列,公司的50多名华人无一受到伤害。


  华人协会被指撑大当地人胃口
  在加纳开采金矿的华人很多,江西人的名单尚不明确。加纳冠华的黄总介绍说,南昌县有两拨人在加纳开采金矿,大约20多人,手续都不齐全,多次遭加纳军警打击。
  多方消息证实,近两年来,加纳政府对华人开采金矿的打击力度随之加大,打击的频率越来越高,其深层次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江西冠华的黄总分析,遭打击的华人金矿,都是不法或手续不全的金矿,其中以广西上林人居多。多年前,在加纳的广西上林人为对付政府打击,成立了一个加纳中国矿业协会,会长叫苏震宇,本是一名英语老师,以苏为首的矿业协会成立后,开始对华人金矿收取会费,称会费用来打点当地官员、军警和环保部门,其实是一种变相的保护费。
  加纳冠华于2011年进驻,矿业协会曾多次上门收缴会费,但每次都遭拒。黄解释,公司拒绝的理由是协会方向错误,他们本应组织华人自律,完善手续、规范操作,而不是通过交保护费的形式和对方勾结。
  在加纳的华人不自律,总试图通过钻法律空子、行贿等方式开采金矿,等于撑大了对方的胃口。


  华人金矿请当地人入干股规避风险
  加纳有“黄金海岸”之称,是金矿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其中,大半金矿是由华人开采、经营,金矿数以千计。按照矿业协会会长苏震宇提供的数据,目前在加纳由华人开采的合法金矿有六家,而江西冠华的黄总则称,在整个加纳,华人投资开采的合法金矿其实只有两家,一家是陕西矿业,另一家就是加纳冠华。
  记者查询加纳采矿法的有关条款得知,拥有金矿开采权的矿主,必须拥有加纳矿产委员会颁发的矿权证书;加纳金矿的矿权分为大矿权和小矿权,其中,小矿权不允许向外国人转让或出售,外国人也不能接受或购买小矿权;但允许矿主可以租用外国人的设备,雇用外国的技术人员和专家,这些技术人员和专家只能在办公室做咨询工作,采矿工人必须是加纳本地人。
  包括高安籍的潘九林在内的很多人,初到加纳开矿都投奔“大老板”帮忙运作,潘九林投资的这个金矿,产权本是加纳当地人,潘九林等股东开出给矿主10%的干股,或每月直接给股东一笔数额不菲的现金,自认为这样既可以开采金矿,又规避了法律风险。
  对华人和当地人矿主相互勾结的做法,加纳政府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江西冠华的黄总得到的消息是加纳政府在对华人金矿打击之前,曾通知了中方有关部门,为此在5月中旬,中国驻加纳使馆参赞处、广西公安厅专门派员赶赴加纳库马西市,组织两百多名华人矿主开会,但劝返工作收效甚微。


  能不能继续开采至今不明朗
  遭军警打击的江西高安人潘九林现在心急如焚,希望能够得到加纳冠华的帮助。对此,该公司的黄总认为“这事情不好办”。江西冠华为投资加纳金矿,仅在国内办理手续花费了三个月时间,到加纳办理手续时,又花费了半年之久,华人的不法金矿遭打击后,现在期望补办合法手续几乎不可能。
  遭加纳打击的华人矿主,能不能继续开采至今不明朗,但鲜有人愿意返乡或等待遣返,大家都在赌财运,希望躲过这一劫后,能够换取短暂的风平浪静。

责任编辑:晓晓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ehengwang.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