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性并购 谨防“绿色陷阱”
2009年10月13日 13:50 7820次浏览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分类: 铝资讯 作者: 王康鹏
看看吧,中国企业近一年来对海外资源性资产显示出了多么浓厚的兴趣。中石化收购Addax石油公司,中石油多单百亿美元的“贷款换石油”协定,五矿全资收购全球第二大锌矿开采商OZ,华菱钢铁入股澳大利亚FMG……一系列重要海外并购几乎全部瞄准的是能源、矿藏类资源,资源性并购取得的收获远远要大于其他行业。
在大举成功并购的同时,中国企业必须面对这样一个问题:资源类企业的环保难题。由于资源类企业大多是耗能多、污染重的重工业企业,中国企业在买到手之后就需要支付高额环保成本,这一点不能不在收购前就加以考虑。
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发达国家的企业在环保上支付的成本要高很多。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大会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在协定中,工业化国家都必须按要求削减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中国家需要限制排放但是并不承担指标性任务。发达国家承诺的减排义务最后都落实到企业,通过企业的具体行动来完成。要完成减排任务,企业成本的上升也就成为必然。
在节能减排上,欧洲国家始终比较激进。早在2007年2月,欧盟就单方面承诺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和一次能源消费量比1990年减少20%,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20%。随着今年底哥本哈根会议的临近,世界各国将就加大应对气候变化措施的力度展开一轮新的谈判,企业的减排面临着更加严格的限制。
中国石油基金论坛研究员冯跃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企业在海外收购时首先要对被收购企业在当地的环保成本作出评估,对可能要付出的环保支出估算好,对欧洲企业、美国企业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的企业,需要分开来区别对待,应该更多的向环保成本付出低的地区倾斜。
“在发达国家的企业,有没有碳捕捉和降低碳排放的措施?能不能拿到碳排放的额度?在一些暂时环保要求不高的国家同样要考虑到,比如一些暂时还没有征收碳税的地区,有没有高于当地标准的节能减排的措施?这些地区虽然暂时没有征收相关的环境税费,一旦征收就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盈利风险,严重的很可能会拖垮中国企业。” 冯跃威说道。
实际上,中国企业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国内的资源性收购并不多,更多的还是集中在非洲、拉美等发展中国家。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地区恰恰是曾经的“污染天堂”。如今,随着这些被转移了污染的国家环保意识增强、政府对环保要求的提高,跨国企业需要将这些污染企业再次转手。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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