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国家部委重要政策消息速递

2013年04月09日 13:7 2036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海南通过规定 严控海岸带内造地开矿

  近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明确将严控海岸带内围填海造地、开采矿产等活动,对存在越权批准围填海等行为的,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规定》要求,从严管控围填海造地行为,在海岸带范围内围填海造地应进行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严禁污染严重、破坏性强、超出工程区承载能力的围填海造地项目建设;围填海工程竣工验收后形成的土地,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规定》明确,严格控制海岸带范围内开挖山体、开采矿产、填海等改变地形地貌和海域自然属性的活动;将海岸带范围内生态环境敏感区和有特殊保护价值区域划为保护地带;省政府及沿海各市、县政府应主导海岸带土地一级市场开发,依法有序供应土地。
  《规定》强调,省政府有关部门及沿海市、县政府不得超越权限或违反法定程序批准改变海岸带总体规划及市县海岸带规划,不得越权批准围填海、与企业签订或变相签订海岸带土地成片开发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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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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