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裁定我国对美产品实施5年反倾销
2009年09月29日 8:31 1723次浏览 来源: 新京报 分类: 相关新闻
商务部裁定,进口聚氯乙烯损害相关产业 中国对美产品实施5年反倾销
商务部28日公布公告,决定自9月29日起,继续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公告称,2003年9月29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韩、日、俄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2008年9月,商务部决定对上述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商务部经调查裁定,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进口上述产品将对中国大陆的倾销以及对相关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发生。
责任编辑: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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