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查“洋贿赂” 司法部门介入呼声高涨

2009年08月25日 8:55 247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每日经济新闻》刊载作者杨涛文章指出,司法机关在一次次的“行贿门”被曝光后的按兵不动,公信力将在这一次次曝光中沦丧。司法机关面对一次次的曝光却不主动查处,人们就有理由怀疑司法机关是否在有意包庇这些企业与官员,怀疑是否因为司法机关的按兵不动让更多的企业和官员肆无忌惮。最终,人们可能将“行贿门”的愤怒转嫁于司法机关。
  网民呼吁多管齐下追查“洋贿赂”
  众多网民呼吁中纪委等权威部门立即介入调查,通过对“内鬼”的严惩,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的公平公正。网友“梁江涛”对“洋贿赂”的管理和查处问题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由中纪委直接管辖和受理相关“洋贿赂”线索,成立专门的涉外案件检查机构,公开选聘熟悉国际贸易和涉外法律的人员担任检查员;二是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建立“单打”与“双打”相衔接的查处“洋贿赂”制度与机制,结合现有线索立即介入调查,也是一次练兵;三是开展灵活机动、行之有效的国际合作,尽快通过外交、反贪合作乃至刑事侦查协调机制等平台,疏通与被诉中方公司相对应外企的取证渠道,基于行贿与受贿是一对“孪生兄弟”这一基本常识,力争在第一时间拿到对方证据,同时对已掌握足够证据和事实的个案联手检察机关寻求外企所在国对我方司法追诉上的支持。与此同时,盯牢央企巨额资金的流向,防止打草惊蛇,涉嫌贪腐者转移赃款,逃之夭夭。
  《第一财经日报》评论文章指出,法律界人士进一步建议,中方司法机关不仅应介入CCI腐败案,而且中美司法机构也可联手合作。首先,对该案较为了解的是美方司法部门,中方司法部门通过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更多的权威资料是很有必要的;其次,案件已涉及美籍人士,但并没有完结,未来还可能涉及更多的中美两国人士,官方互相配合调查,将有利于该案水落石出。中国国际关系协会理事高志凯也撰文指出,“除了美国CCI公司是犯罪主体并已承认有罪外,CCI公司多位高管的审判还没有开始,案件尚未结束。”
  他也表示,加强国际司法合作应该成为我国打击腐败的利器,美国CCI腐败案提供了中国同外国政府加强国际司法合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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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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