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铝企接受澳对华铝材终裁
2010年11月12日 8:44 8933次浏览 来源: 新华社 分类: 铝资讯
资料显示,就在10月2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作出反倾销初裁,判定的倾销幅度高达59.31%
“美国只占我们出口的6%,澳大利亚也只占8%左右,现在我们尽量往东南亚、智利、非洲等国家出口,跟随国家与这些地区缔结的自由贸易的政策走。”丁丹说道。
对于绝大多数佛山铝材企业来说,铝型材输美之路已经完全堵死。而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可以通过第三方贸易中转国,避开美国高昂的反倾销税率。
终裁涉及金额3亿美元
澳大利亚于2009年6月3日,对我国铝型材发起反倾销反补贴(下简称“两反”)合并调查,这是继加拿大铝挤压钢材“两反”调查后,对我国同类产品发起的第二起“两反”合并调查。
作为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发达国家之一,澳大利亚是对中国发起反补贴调查的第一个国家。
据了解,澳大利亚国内最大铝型材生产、加工企业Capral和G-James于2009年5月15日,向澳海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铝挤压材(Aluminum Extrusions)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
统计显示,该案件涉及我出口金额接近3亿美元,主要涉案企业700多家。其中,出口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31家,主要集中在广东省,而佛山占广东铝型材出口的半数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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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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