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铝企接受澳对华铝材终裁
2010年11月12日 8:44 8932次浏览 来源: 新华社 分类: 铝资讯
昨日,记者从市外经贸局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网上了解到,澳大利亚近日已对中国的铝挤压材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判定中国铝材企业6.1%的倾销幅度和6.4%的补贴幅度,佛山大部分铝型材企业称对该裁决造成的影响能“承受”。
据悉,2009年6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挤压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09年11月,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征收16%的临时反倾销税。
据市外经贸局网站有关信息透露,澳大利亚此次对华铝材“双反”,波及到佛山众多的铝材企业。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6041000、76042100、76042900、76081000、76082000、76101000、76109000。在对外公布的终裁名单当中,佛山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佛山广成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永丰铝型材有限公司、广东佛山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广东华昌铝厂有限公司、广东兴发铝业控股有限公司、广亚铝业有限公司等十多家佛山铝材生产厂和出口商均被判定6.1%的倾销幅度和6.4%的补贴幅度。
“澳大利亚的终裁很有可能是采取叠加的方式,计算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加起来12.5%,这个税率相对是可以接受的,所以对澳大利亚的出口还有得做。”广东兴发铝业海外出口部的负责人丁丹说,终裁之后经销商并未减少对兴发出口订单,出口目前仍然保持稳定。
而坚美、凤铝等企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并未透露受影响程度。但业内人士普遍表示,这一终裁结果比去年加拿大和刚刚进行初裁的美国对华铝材反倾销案税率,明显温和许多。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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