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出口政策退出 回到2009年6月1日前水平

2010年06月28日 8:39 130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黑色金属   作者:

  财政部于6月22日通知,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406种商品的出口退税。其中,钢铁类产品首当其冲。
  从数量上来看,钢铁类产品占了取消总数中的48个,涵盖了所有的热轧类产品、部分中厚板与冷热轧类产品,以及少量冷轧类产品。政策调整后,许多钢铁企业将享受不到出口退税补贴。这为钢铁企业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受政策影响,钢铁类股票在通知发布的第二天(6月23日),股价纷纷下挫。鞍钢(000898)盘中低见9.98元,下滑4.4%,报9.98元,跌4.41%,成交额1.5亿元;马钢(00323)跌2.4%,报3.64元,成交额2514万元;重庆钢铁(601005)(01053.HK)跌1.51%,报1.96元,成交额132万元。
  但是,政府出台这一对钢铁企业利空的政策也有它自已的考虑。一方面,国家并不希望钢材大量出口,作为一个缺乏铁矿石原材料的国家,中国钢材的生产定位主要是满足国内需求。
  而且受原本出口退税政策的刺激,大量出口钢材会招致国际间的贸易摩擦。自去年以来,在欧美钢铁产能利用率不高的背景下,中国的钢铁产品就受到了较为集中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此外,本轮出口退税调整着眼于行业长远的结构调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志杰就表示:“退税取消后,短时间内肯定会造成部分出口减少的情况,尤其是一些'两高一低’,产能过剩的行业,短期内将会造成较大冲击,并面临结构性的调整。”
  虽然此次政策调整会对钢铁企业的运营造成冲击,但政府其实也适当地考虑了来自企业层面的利益。受金融危机的缘故,政府为扶持钢铁企业的发展,曾于2009 年6 月1 日扩大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范围,而对于已在出口退税名单内的钢铁出口产品也增加了退税额度。而此次针对部分钢材品种出口退税的取消,其实只是回到2009 年6 月1 日之前的水平。“国家只是将钢材出口政策调整到金融危机前的状态。该补贴的仍会补贴,而不该补贴的则会被剔除出补贴名单。”

责任编辑: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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