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助推“合同能源管理” 千亿市场待开拓

2010年04月07日 8:53 414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4月6日,国务院转发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以“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被发改委定义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
  发改委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通过分享节能效益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发电量36506亿千瓦时。据本报记者了解,以3%的管理费计,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场空间超过1000亿。
  太谷电力董事长曹萍对本报记者表示,“《意见》非常好,希望政府能大力推动这个产业,有更多的人和更多的企业为进入这个领域,做大电能管理市场”。2009年,发改委曾立项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太谷电力便是运营方。
  政策助推
  对曹萍等节电服务商来说,《意见》意味着企盼已入的国家扶持政策终于有了眉目。
  早在2008年年底,发改委便已制定《意见》初稿,2009年6月,国务院在河南洛阳召开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座谈会,指示发展改革委会同财税、金融等部门,尽快制定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4月6日,发改委称,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不过,从总体上看,国内节能服务“产业规模还比较小、发展水平也较低,难以适应当前推进节能工作的需要”。
  为此,发改委准备在融资、税收、优惠政策及会计制度上四个方面,帮助国内节能服务产业。
  《意见》称,到2012年,国内将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到2015年,国内将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1][2] [3] 下一页

责任编辑:小贝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ehengwang.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