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版的“整顿” 又一轮楼市调控
2009年12月21日 10:10 5314次浏览 来源: 财经 分类: 相关新闻
在不断上涨的房价和民怨的共同催逼下,五年间第三轮楼市降温新政,再度如约而至。
12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四条政策措施(下称国四条)。会议要求“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寥寥400余字的“国四条”,为未来12个月的楼市定下了主调。承接此前不久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地产议题的表述,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12月9日的“抑制投机性购房”的表态,“国四条”用语直白,指向明确,未来楼市新政的大貌清晰可见。文中“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的表述,与2005年“国八条”、2006年“国六条”中涉及房价用词形成鲜明对比,尤为市场瞩目。
五年内三次触发政策调控,间逢一次政府托底救市,地产业的调控周期律令人感慨系之。相比前例,此轮楼市再调控尤显非同寻常。观察人士普遍认为,“国四条”公布之日,房价及成交量频创历史纪录,温度之炽非2007年可比。
此轮降温新政,事关民情舆论和市场冷暖,又不能伤及尚处复苏通道的经济全局,其用药节奏、力度和工具选择均对政府的公信形成莫大牵扯,这场降温“艺术秀”究竟会如何开场,如何起承转合,令人期待。
12月17日晚,新华社报道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五个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地方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则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文件同时规定,开发商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特殊项目须经决策机构集体认定后方可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此外,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也将大大提高,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通知还明确,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当期应缴土地价款(租金)应当一次全部缴清,不得分期缴纳。
意料中的调控
这场调控已蓄势多时。
“国四条”公布前数日,中坤集团董事长黄怒波对记者表示,地产业的洗牌与泡沫破灭,肯定会到来,因为没有一个政府会让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如此失控。“我一直在开个玩笑,说好多地产商是‘走夜路,吹口哨——自己给自己壮胆’。大家心里都明白,总得有一些继续的措施会出来。”黄怒波说。
开发商有此心理不足为奇,官学两界此前已对楼市提出预警。今年10月底,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7月他已断言内地楼市存在较大泡沫,并表示政府对楼市政策调整不应投鼠忌器,应该在制度上切断政府、开发商和银行利益共同体的链条,防止政府功能的异化。
12月14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贺铿做客央视《面对面》。在访谈中,贺铿直言,房地产现在的问题是,一个是有泡沫,再一个是炒房,而自己买不起一套房。该访谈节目播出后,“副部级干部买不起一套房”之说一时间流传甚广。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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