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中国采购新规引发外界争议

2009年12月17日 16:36 137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新规定于上月出现在网上公布的一则通知中,引发了外国商会和美国政府的抗议。它们抱怨说,中国这一规定是在歧视外国公司。
  这些规定影响到在6个领域中争夺政府订单的产品,包括技术、硬件、软件和可再生能源等。规定要求,政府优先采购的产品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由中国公民或在中国的公司拥有,或根据协议,其产权的进一步使用不受外国人控制或限制.
  通知还规定,产品销售使用的商标初始注册地应为中国境内,且不受境外相关产品品牌的制约。
  目前,一些律师对这些规定的看法比较模棱两可。
  “在某些行业可能会出现一些惹人注目的案例,但外国公司也有可能会符合条件,”上海罗思公司(Rouse & Co)的知识产权专家艾略特·帕佩佐治(Elliot Papageorgiou)表示。“这是一次微调,符合中国现行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这种做法是一贯的。”
  但对于规定中很多含糊的地方将如何解释,法律专家们仍然一片茫然。有关专利和商标“控制”的解释非常关键。
  “最坏的情况可能是,‘控制'被解释为外国母公司拥有中国法人实体的所有权,”帕佩佐治说,“那样一来,只有中方持股51%和中方管理控制的公司才能满足条件了。”
  但是,该通知的措辞并不太强硬,他补充说。
  其他一些知识产权专家则比较悲观。
  路伟律师事务所(Lovells)驻上海的合伙人道格拉斯·克拉克(Douglas Clark)说,外国公司同时满足新规定中专利和商标方面的条件是“不可能的”。
  “这完全没有考虑跨国公司的游戏规则,”美国奥睿律师事务所(Orrick Herrington & Sutcliffe)北京代表处合伙人王翔说,“跨国公司在中国开发的知识产权通常不被中国持有,哪怕在这里为它申请了专利保护,因为跨国公司要在全球范围内管理它们的知识产权。”
  近年来,中国公司在本国市场上的知识产权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去年,它们有46590项发明专利获得批准,几乎与外资公司获批数量相等。而在2002年,外资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数量是中国企业持有量的三倍。
  中国曾多次尝试强行推动本土专利技术的更大发展,但此类政策也多次被迫取消。
  2003年,中国要求电子产品制造商采用中国国内的WAPI标准,取代全球无线标准WiFi。这项政策后来被取消,但在去年重新实施。政府要求在中国销售的手机同时满足两种标准。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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