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垄断之战 给全球并购企业敲警钟
2009年12月07日 9:15 4193次浏览 来源: 金融时报 分类: 相关新闻
在松下的案例中,中国商务部下属的反垄断局在松下第一次提交申报申请文件之后4个月才予以接受。此项审查也是迄今首个进行到“第三阶段”的审查,意味着专案官员还有6个月的考虑时间。反垄断局最终裁定,松下与三洋合并后,会在中国三种电池产品领域占有46%或以上的市场份额,因此要求其剥离在日本的多处生产设施,并将其对与丰田(Toyota)合资设立的一家非中国企业的出资比例减半。
尽管美国和欧盟相关部门也要求松下出售海外业务,却没有寻求对合资企业采取行动。“像松下裁决中特别规定的那种境外剥离要求,在美国或欧盟等其它反垄断司法辖区并不常见,”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的韩亮(Michael Han)表示。“中国对反垄断法的执行力度比预想的更大。”
在另一起案件中,今年9月中国政府裁决,通用汽车(GM)收购已破产的零部件制造商德尔福公司(Delphi)部分业务的交易,将限制中国内地市场的竞争。中国方面附加了几个条件,包括禁止交换德尔福掌握的其它中国客户的商业机密。而对于此笔交易,美国和欧洲相关部门都无条件予以放行。
这些公司都可以选择放弃中国业务,而不接受北京方面的苛刻条件。但这样做可能导致它们未来数十年都被挡在中国市场之外。
中国在全球反垄断监管中的重大影响力,不仅来自于其自身的经济规模。全球交易撮合者还发现,自己受制于中国反垄断局的少数年轻技术官员。
北京参与合并申请事务的人士表示,通常一个案例小组由三位官员组成:一位35岁上下的主管和两名年轻助手。“领导成员通常头脑敏锐,熟谙竞争法——但缺乏全球商业领域的经验,”一位曾接手多项申请的北京律师表示。
案例小组会向反垄断局局长尚明提出建议,最终由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签字批准。但考虑到这项工作的专业性,且高层领导缺乏专业知识,因此这些建议很少进行改动。
这与中国更为常见的自上而下的决策方式截然相反,令那些习惯于通过游说高级政府官员获得理想结果的投资银行家和企业高管们十分郁闷。“在中国历史上,如此年轻的官员掌握这么大权力的情况十分罕见,”一位驻北京的资深投资银行家哀叹道。
中国反垄断官员知道,自己的一些决定招致了国际社会的非议,在他们看来,这很大程度上有失公平。中国政府认为,这些官员在不懈地执行西方常见的保护消费者的规则。
尽管如此,近几个月发生的一个变化是,中国合并审查裁决都附有篇幅更长的解释说明,以证明裁决的合理性。最初几项裁决只附有两三页针对关键领域的解释,例如市场份额的定义,相比之下,美国和欧盟相关部门常常会发布沉甸甸一本解释说明。
与合并管制相比,禁止反竞争协议的新法规还不够完善,执行也不够有力。与定价和反竞争行为相关的法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SAIC)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NARC)负责。它们有望很快宣布具体的实施指导方针。这两家机构也将会在各自的领域拥有巨大的权力。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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