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杜绝电子污染 进口“洋垃圾”需担责

2009年12月02日 9:7 143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这一作法将有效减少电子垃圾在中国的产生。就在不久前,国际多媒体协会主席哈维·费舍曾警告说,到2020年,由IT行业所产生的碳排放可能和航空一样,每年可能会产生20000万吨的数字垃圾,中国每年是10000万吨的电子垃圾,而这仅仅还是开始。
  根据国际协议,进口电子垃圾是非法的,进口可使用的二手电器却是合法的,而两者的界定非常困难。因此,大量垃圾以二手电器的身份“合法”运往中国。
  在北京最大的电子产品集散地中关村,进口“垃圾”是比比皆是。在一个二手进口计算机的专柜处,商贩曾坦然表示,“走私进来的洋垃圾里面有线路板,甚至还有基本完好的整机,所以才能在市场上便宜出售。”
  根据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专题政策研究课题组的调研,全世界70%的电子垃圾已经进入了中国。
  对此,工信部日前发布《通则》。该文件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配套使用,可有效指导企业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产品环保使用期限。
  工信部人士强调,《通则》的性质是行业指导性技术文件,本身不作为判定企业标识环保使用期限正确与否的依据。但是,根据《通则》或其他方法确定并标识在相应产品上的环保使用期限,若超出产品的实际环保使用期限,则生产者或进口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介绍,《通则》涵盖的产品是是由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工作组的100多位工业界代表共同研究制定的,基本反映了现有技术水平下所列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情况。但是,电视机、电池等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在组内无法形成统一意见,或组内成员的代表性不够,因此未被收录。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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